中午的抢劫犯是什么人?
对方衣着邋遢,个人卫生连最低标准都没达到,衣服破破烂烂。
根据受害者的描述,徐浩尝试还原了一下对方的体型。
很瘦!
没错,虽然受害者曾给徐浩描述过,对方的身形宽大,但他依旧敢断然说对方很瘦!
为什么?
棉袄!
对方穿着棉袄,体型必然看起来要比常人要宽厚,尤其是普通棉花,并非羽绒服那种的衣服,穿在身上,犹如裹了一层棉被一般!
上世纪的八九十年代,冬天时的乡下农村,不论胖瘦,只要穿上棉袄,都会显得很是臃肿。
就算是长相秀丽的女生也不会出差错!
这起抢劫案和眼下这起案子有什么区别!?
两者都穿着棉袄,都是卫生不好,且按照之前那狗日的气运的影响,他们二人所做之事有很大概率是能串联在一起的想到这,徐浩将目光重新放在地上躺着的受害者。
受害者面部被胶带裹着,但即使如此,依旧能看出面容较为憔悴。
徐浩将穿戴着橡胶手套的手伸过去,微微扯了扯对方的领子。
衣领被扯开的那一刻,徐浩的眉头皱了起来。
只见对方的脖颈处,好似裹了层泥巴一样,黝黑,全是灰泥,宛若结痂!
“好家伙,这是多久没洗澡了!?”
王金在旁边皱了皱眉,随后满脸咂舌的说道。
没错,身体的灰泥若是长久不清理,在天气干燥的情况下,便会变得宛若受伤后的痂一般,只不过看起像是一层皮,并没结痂那么厚实。
徐浩用指甲隔着手套,稍微扣了一下,顿时,一片雪白的划痕出现在被扣过的地方。
“确实是灰泥,长久不清理的模样。”他点了点头,开口说道。
外表这般,有些皮肤病会导致看起来和长久不洗澡差不多,但上手后的感觉和那‘挠一下’的后果不同!
长期不清理,指甲稍微一挠,便会掉落宛若头皮屑一般的‘雪花’。
“浩哥,什么人会对他下手啊?”
王超看着尸体揣摩了半晌,随后眉头略微皱起。
一个人,住在现代这丁点大小的地方,甚至还是泥胚房!
全身上下加起来也没有一千块钱.
这种人有谁能看上!?
买卖器官的?
就算是京城人油案的碟子,估摸着也看不上这种人!
对方身体枯瘦如柴,浑身上下都透露着虚弱,身上至少有两三种小病!
碟子看了都嫌晦气,器官都没人想买!
所以,这种人谁会盯上他?
没人。
但事实却是.
徐浩看着面前的尸体,陷入了沉思。
事实却是,不仅有人盯上他将他变成尸体,甚至死亡的受害还是如此的残酷!
徐浩轻轻将胶带揭开一点。
里面还有些许的水渍。
见此,他的眉头皱了又皱。
水浸!
古代有种酷刑,名为‘水刑’!
这种刑法极其的残酷!
方法是用一块布,将脸给蒙住,并且让犯人保持脚比头高的姿势,同时将四肢以及头部固定住,随后在脸上的盖布处滴水!
滴水的速度不快,一滴一滴的滴。
在犯人的感官中,便是一点点的窒息,如同跌进河中,被溺死一般!
恐惧和害怕将会弥漫犯人的全身,是心理和肉体上的双重摧残!
到了近代,有些地方将这种刑法用来审讯碟子,用来审问的对象足以见得这刑法的恐怖之处!
但现在,民间竟然有人用这个!?
“用胶带代替布?”
“也是,水能顺着缝隙往内流淌,稍微呼吸便是水倒灌进鼻腔,想要咳嗽也咳不出来.”
看着面前的画面,徐浩摇着头说道。
受害者头上的胶带很松,其中有被水浸泡过后的原因,估摸着也有凶手想要折磨对方。
“这是谋杀?”
王金环视周围一圈,随口说道。
这里的环境特别差,没有空调,风扇也没有。
也就是春天,蚊虫还不明显,若要是夏天,估摸着没人愿意来住。
“大概率是激情杀人。”
徐浩看了眼受害者的惨状,以及捆绑住受害者凳子的椅子,沉吟片刻说道。
闻言,王金收回了目光,他看向徐浩,“理由呢?”
“谋杀,凶手是注重仪式,是有一个目的,比方说我上一起案子,凶手是为了找一个问题的答案,且十分嫉妒受害者,所以将对方杀害。”
“对方的仇恨很高,但对受害者的伤害却只是勒死,并没有施虐。”
“还有我第一次经历的那起案子,‘博物馆人头案’!”
“对方也是注重的仪式,杀人是为了自身的目的而杀!”
“这种人,注重的是受害者要‘死’,是这句话的本身!”
“而不是,受害者的死法要多惨烈!”
徐浩摇着头说道。
“但是,如果是激情杀人.”
“那死法便要多惨烈有多惨烈了!”
激情杀人,大多是被情绪所牵引,做出了不理智的事情!
不理智的时候,只能通过疯狂的宣泄情绪从而让心情平复下来,如此,受害者往往都会很惨!
对方只会通过野蛮、鲁莽的方式,将情绪施加给自己所仇恨的对象身上!
而这种情绪对他人来说,只能以惨烈的形式出现。
面前的受害者身上经历了非人的折磨。
水浸、窒息、鞭打、棍棒、刀子捅身体身上全是致命伤!
每一处都有可能是致死的伤痕.
仇恨!
这只能是无与伦比的仇恨才能让人如此的愤怒!
但问题又来了你会无缘无故的,对街边的流浪汉生出如此剧烈的仇恨吗!?
而且,最关键的是“凶手为多人,至少三个!”
徐浩肯定的说道。
一个人的性格是无与伦比的,他的思维在陷入不理智的时候,所采取的报复只会根据自己的性格喜好来。
举个例子。
比如,一个人觉得被火烧死才是最恐怖的,而另一个人认为被大海吞没才是最恐怖的。
那么,前者在愤怒的时候,想要将受害者千刀万剐,他会将人溺死吗?
同理,折磨人也是一样的。
水浸,刀伤,棍棒不仅击打的部位不同,就连力度也不同!
对方的脑袋明显是受过重创,必然是有人针对脑袋做过一系列的击打。
击打过后,还会用棍子敲打一番?
敲打完了还会用刀子捅几刀?
好家伙,搁这做菜呢?
一道道流程挨个走?不可能!
要知道,受害者在挨打时已经被捆绑在了椅子上,对方完全不需要棍子什么东西来限制对方的行动!
“浩哥,受害者的性格很差吗?”
“这么多人想置他于死地!?”
王超盯着尸体看了半晌,最终眉头拧成一个疙瘩。
“浩哥,我虽然不懂什么理论,但是我会玩游戏!”
“按理来说,一个人的打人,就相当于释放技能,蓝条就是所谓的愤怒情绪。”
“普通的仇恨来说,估摸着打到一半,愤怒值就被消耗完了.”
“能置人于死地的愤怒.”
一个人对另一人产生怨恨,在打斗过程中,拳拳到肉后,愤怒情绪被宣泄完毕,理智回归,便不会想着要对方命,也不会想着再去打。
只有两者间你一拳我一拳,没有占到‘便宜’,如此,愤怒值才会一直不降落,理智一直不会回到心头!
这种情况很容易将人不经意间至死,因为愤怒会自这种场景逐步增加而不是减少!
但是这案子.
受害者可是全程被捆绑在椅子上的!
激情犯罪,往往都是上头的,上头且一直折磨人,并且愤怒条还不会降到不准备杀人的临界点.
这就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了。
“受害者的性格很恶劣?”
王超又开口试探般说道。
“不对,再怎么恶劣,也不能一次性惹得三个人集体杀他且不会留手”
徐浩在旁边点了点头。
对方说的没错。
性格再恶劣,但若是接触的时间很少,内心没有累积下的仇怨,便不会一次性的让人产生必杀的念头。
那是受害者对凶手做过什么?
徐浩陷入了沉思。
目前来看,这一条比较合理。
“受害者对凶手做过一些事情,这件事可能在受害者眼中,在旁人眼中算不得什么的事,但落在凶手眼中,却是天大的事情!”
“并且,这件事一定要能触碰到三个人!”
一个人想杀某个人,那双方可能是久积成怨。
一个人见了对方一面就要杀对方,那这个人可能是脾气暴躁,且冲动,同时另一方必然不会文明。
如果三个人,在同一时间点,同时对某个人产生了必杀的思维如果三人互相之间并不认识,基本不可能!
为什么?
徐浩之前说过事情的双面性。
一个事物,每个人看待的方向并不同,看到的东西也不同,所以情感种类大小自然也是不同的。
且大部分人的忍耐度并不小,就算遇到事,也只会想着赶紧远离。
能见一面就产生必杀的念头,只能是.
三个人同属一个阵营!
阵营二字,指的不是朋友。
而是一个集体!
最简单的就是,你和伱朋友走在一起,你的朋友被人语言侮辱,你会很生气,会上去和对方理论,会上去和对方打架。
但情绪始终却没有朋友本身要浓烈!
同理。
如果受害者是惹恼了凶手三人之一,才导致自己被对方杀害的话.
其余二人必然会手下留情,甚至是会惶恐的阻止凶手杀害对方。